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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BDO加氢反应废催化剂(废镍催化剂)利用竞价公告

日期:2021-11-10     浏览:292    状态:状态
招标日期 2021-11-09 至 2021-11-15
招标城市 新疆
招标单位 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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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情

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BDO加氢反应废催化剂(废镍催化剂)利用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公开邀请竞价人参加竞价活动。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BDO加氢反应废催化剂(废镍催化剂)利用

1.2项目编号:HTZB-202111029

1.3甲方: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4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5项目概况: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BDO加氢反应废催化剂(废镍催化剂)进行利用,危废代码HW46(900-037-46),预估量200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必须委托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1.6项目主要内容:处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相关规定收集、转移、处置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BDO加氢反应废催化剂(废镍催化剂)等危险废物。

1.7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易交在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yjcg.com)。

2、范围及相关要求

2.1范围:处置单位按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相关规定收集、转移、利用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BDO加氢反应废催化剂(废镍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配合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危险废物电子联单。

2.2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镇。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执行国家及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标准。

2.5其他要求:

(1)处置时,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后方可进行。

(2)瓷球磁环、水分及包装物不收取利用费。

(3)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竞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至少提供一项近三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业绩。(提供2018年11月至今的合同扫描件)

(3)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HW46(900-037-46),并符合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提供网站查询页)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竞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4、竞价保证金

4.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汇款备注标明“项目竞价保证金”)

单位名称: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广场支行

账号:9902000127044790

行号:305161009135

4.2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保证金形式:从其开户许可证账户电汇、转账。竞价人不按要求递交竞价保证金的,将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4.3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时间: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成交竞价人外的其他竞价人原额退还保证金。

5、确定成交竞价人的方法

5.1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高至低对竞价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价格最高的竞价人为候选成交竞价人。

5.2甲方应当确定价格最高的候选成交竞价人为成交竞价人。

6、合同主要条款

6.1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商定进行付款。

6.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成交竞价人以电汇的形式递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7、电子竞价平台注册及资格申请

7.1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竞价人应当在易交在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yjcg.com)按规定完成注册(咨询电话:400-113-2886)。

7.2竞价人应当于2021年11月9日18时00分(资格申请开始时间)至2021年11月12日18时00分(资格申请截止时间),登录易交在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yjcg.com),填写相关信息、递交资格申请资料。竞价人资格申请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7.3报名流程:

流程操作:注册易交在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台审核通过-----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在线提交资格申请资料-----审核确认(审核电话:18636609589)----网上流程操作完成。

7.4资格申请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公告3.1条竞价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

提供上述一套资料(扫描件)在线办理。扫描件文件类型为JPG或PDF格式。

7.5竞价人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需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1年11月12日12时00分前通过电子竞价平台提出澄清要求。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首轮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0时00分。

8.2首轮竞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0时30分。

8.3次轮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1时00分。

8.4次轮竞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1时30分。

8.5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货物采购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和暂估总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金按国家相关行业最新要求计算)

8.6起始价:5000元/吨(本次竞价为现汇价。)

8.7报价有效期:30天。

8.8其他规则:本次竞价共进行二轮报价(含首轮),次轮竞价开始后,竞价人按照电子竞价平台的提示进行报价。竞价人电子竞价的首轮报价之后的报价不得低于之前的报价。

9、项目公示

9.1发布竞价采购公告、成交结果公示的媒介:易交在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yjcg.com)。

9.2成交结果公示的期限:3天。

10、其他

10.1代理服务费:要求。

(1)成交竞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属于成交人让利的一部分,不可计入总价。

(2)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11、联系方式

甲  方: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镇 

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2层A户

联 系 人:刘聪聪   葛晓凤

电    话:18636609589   0351-8720725

传    真:0351-8720876

电子信箱:393611369@qq.com

平台咨询:申工

联系电话:1590355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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