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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危险废液处置及运输等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1-11-26     浏览:206    状态:状态
招标日期 2021-11-26 至 2021-12-01
招标城市 东莞市
招标单位 东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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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情
 “东莞市人民医院危险废液处置及运输等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公告
“东莞市人民医院危险废液处置及运输等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公告

一、采购项目

1、东莞市人民医院危险废液处置及运输等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预算价:250000.00元)

二、用户需求

1、项目采购清单

包1:处置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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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综合服务类项目成交供应商(包2)需将收集好的危险废液运送至处置服务类成交供应商(包1)的废液处置点;

②供应商的处置服务类竞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采购清单中相应采购内容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综合服务类单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采购清单中相应采购内容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服务要求:

a.成交供应商及采购人应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环境保护法规有关规定。

b.成交供应商到采购人之操作人员,成交供应商需进行安全生产的有关培训,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c.成交供应商的操作人员同时应遵守采购人的一切规章管理制度。

d.清运、装车进入运输环节后,必须安全、妥善运输,贮存并即时处理,并达到各项环保技术要求,不得造成环保事故和二次污染。在运输、处理、清理等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不当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e.成交供应商需做好每次转移的过磅工作。

f.转移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及运输车次需经采购人确认。

g.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合法程序和技术要求对本项目危险废物进行包装、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因成交供应商未严格按照合法程序和技术要求而造成环保事故和二次污染的,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h.成交供应商应详细记录每次转移和处置的有关情况(转移时间、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车次、现场图片、处置方式等),并保存相关工作原始记录材料(审批资料、转移联单、运输车辆 GPS 轨迹图、出入库资料等)。

i.成交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j.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k.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l.验收要求:除用户需求中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三、询价原则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当天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四、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环保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付款方式

1、处置服务类:采购人按实际成交单价金额与实际数量和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每处理一次开一次转移联单;转移危废后,危废处置费用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每次结算;双方核对收运对账单,核对无误后,成交供应商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转移的危废数量核算金额开具发票,待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7个工作日内汇款至指定的账户。

2、综合服务类:采购人按实际成交单价金额与实际数量和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仅限合同期内免费四次运输服务,超出四次,另按4000元/车次收费。当需要收运时,需提前7天通知;请将各废物分开存放,桶装废液请贴上标签做好标识,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每次结算,双方核对账单,核对无误后,成交供应商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采购人待收到发票后于7个工作日内汇款至指定的账户。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成交通知书。

六、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

七、询价时间(2021年12月1日)

提交密封报价单9:40-9:55

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报价表10:00

八、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

2、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  

注: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

九、报名、提交资料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769-28636192

十、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确认报名)。

2、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非活页装订),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3、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提交后不得随意变更响应供应商被授权人,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必须变更被授权人的,必须在询价会议前一天将变更资料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4、响应供应商在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询价会议的情况下,采购人将给予警告并登记在册,如若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在同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有项目的报名。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
   2023432075.doc   202343208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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