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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楼煤矿2021年二季度清仓煤泥销售(四次)处置公告

日期:2021-04-12     浏览:283    状态:状态
招标日期 2021-04-12 至 2021-04-16
招标城市 河南
招标单位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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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情
 经永煤公司批准,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对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6月30日井下清仓煤泥进行招标销售,已具备招标销售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销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6月30日井下清仓煤泥招标销售项目。
二、项目招标销售内容、外运工期
1、招标销售内容:本项目为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6月30日井下清仓煤泥招标销售项目。本项目所招标销售清仓煤泥装车由矿方负责,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由于井下清仓时间不固定,井下清仓煤泥发热量差别较大,参与投标单位到陈四楼煤矿东门后联系经管科相关负责人随同到场地查看、取样,投标单位根据化验清仓煤泥质量后综合考虑报价。
2、物资所在地:河南省永城市陈集镇韩松元村陈四楼煤矿矸石山高位翻渣机处。
3、外运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销售清仓煤泥,按矿方井下清仓煤泥升井时间,随时装运拉走,不得无故拖延影响矿方生产。
4、报价注意事项: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实际结算数量以我方过磅数量为准。请参与投标单位在报价前一定要到现场查看取样分析,合理报价!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经营煤炭产品或者煤矸石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应具有符合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标准治理的履约能力、交通运输能力等。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装运导致环保问题责任及费用完全由中标方承担。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在全国企业信息公告栏里,投标人存在有违法违约行为、不良行为记录、经济纠纷等事件或者在河南能源范围内有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的。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4)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416日12:00前在“中原云商”平台上报名。报名人持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到"陈四楼煤矿西办公楼二楼经管科210办公室"查验资质)(上述资料上传后当天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交到经管科)
2、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缴纳清仓煤泥投标保证金2万元/户,招标结果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未中标方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可充当货款使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3、上述款项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单位报名在“中原云商”平台上审核通过后,应在2021年416日12:00前将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费转账到指定的财务账上。
5、联系人:臧羽中  电话: 
五、投标报价及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4161600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为“中原云商”用户。
2.投标人应在“中原云商”上报价(报价含13%增值税)。
3.本标段招标方将设定的标底价作为此次招标最低限价,在“中原云商”报名审批通过的投标单位,取报价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4.在“中原云商”报名审批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标段视为流标作废,重新启动招标。
5.投标方若违反招标纪律,存在围标串标、私自打探窃取招标机密、故意向有关领导反映举报虚假信息、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中标后不按合同规定正常履行的,则将其列入失信单位,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范围内的投标工作。
6.中标单位必须在招标结果公示后7日内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如若不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部沉淀。
7、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必须是“中原云商”注册管理员或授权委托人。否则,视为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沉淀。
8、中标单位提运货物现场负责人必须“中原云商”注册管理员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到现场,否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沉淀。
9、本次标的物不允许挑拣,按矿方指点顺序装运,有意向参与招标单位到场地查看,化验清仓煤泥质量后综合考虑投标报价。
10、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矿不承担招标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1.本招标公告在永煤公司协同办公网及“中原云商”中同时发布。
12.本公告解释权归属项目单位。
附件1:缴款汇款信息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
                                 2021年410

附件1
缴款汇款信息
一、以投标人公司的基本账户转账至陈四楼煤矿财务账上。
二、将陈四楼煤矿财务开具的汇款收据,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环保备案证明,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等)全部扫描上传至“中原云商”平台。
三、账号信息
户名: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1001506610050005084
开户行:建行永城支行
备注填写:陈四楼煤矿清仓煤泥投标保证金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授权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合法被授权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与陈四楼煤矿                           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有关事宜,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本授权书有效期            日—             日,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授权公司盖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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