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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预硫化耐硫变换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15     浏览:386    状态:状态
招标日期 2021-04-15 至 2021-04-20
招标城市 新疆
招标单位 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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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情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预硫化耐硫变换催化剂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151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预硫化耐硫变换催化剂采购(以下简称“货物”)的招标人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预硫化耐硫变换催化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GXTC-C-215106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要采购预硫化耐硫变换催化剂的招标。
2.2 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
产品名称
总量(体积)
堆密度Kg/m3
规格型号
预硫化耐硫变换催化剂(有氧装填)
52m3
800~950
待定
(招标货物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期及方式:
(1)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具备发货条件,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发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扒卸、装填(投标方在具备发货条件前2周书面通知招标方,并按照招标方的回复时间要求发货,且投标方不能收取催化剂保管费)。
(2)交货地点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翠竹路1666号)。
(3)交货方式
落地交货,由招标方指定地点。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在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称兖矿电招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其相关证明。
(3)投标人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水煤浆加压气化30万吨合成氨(甲醇)或同类型装置中预硫化耐硫变换催化剂成功运行业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同类预硫化耐硫变换催化剂使用业绩及使用厂家使用情况证明。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4月14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4月20日16:00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 2021年5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网()、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ykjtzb.com)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同时发布。
9.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账户信息
公司账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76680534
备    注:此帐户为标书费帐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汇入时请注明项目编号:GXTC-C-2151061。
(2)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账号:991904860810201
行号:308881029059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以现金(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保证其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文贵   
手    机: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联 系 人:朱启明、罗昱晨、王哲
电    话:18009917599朱、17349991569王
电子邮箱:gxxj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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