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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连云港港口集团废油处置公告

日期:2021-05-06     浏览:322    状态:状态
招标日期 2021-05-06 至 2021-05-10
招标城市 连云港市
招标单位 连云港港口集团物资公司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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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情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委托。营业范围需包含危险废物回收、危废运输等项目。连云区环保局登记在案。

2. 项目概况

港口废油,按吨报价,代码:900-249-08。

3.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3.1、凡有意参加招标,请于2021年5月8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连云港市连云区大松树桃林路10号连云港港口集团物资公司,持相关证件参与招标。(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和招标文件分开放。

3.2、招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8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3.3、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管理人不予接收。

3.4、接收到的招标文件统一送至监管部保管,直至5月10日上午9:00招标会议开始。

4. 风险提示

4.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投标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其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投标行为,投标人一旦作出投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2、投标人在招标会议开始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现金两万元,买受人须在投标会议结束后五天内签订合同,一年合同到期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特别提示:买受人在转移上述财产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安全作业。如因转移对其自身、其他财产造成损失的,其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4.3、投标人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缴纳招标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招标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6、凡参与投标者视为完全响应处置公告的所有条款。

7、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lyggjzcg.com/)上公开发布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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