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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庆华废脱硝催化剂处置[20210610]

日期:2021-06-10     浏览:112    状态:状态
招标日期 2021-06-10 至 2021-06-14
招标城市 巴彦淖尔市
招标单位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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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情
 包钢庆华废脱硝催化剂处置[20210610]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M21060124
2.项目概况
     ZM21060124,包钢庆华废脱硝催化剂处置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庆华废脱硝催化剂处置项目 2021年6月底前完成转移(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1个月内,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 所有废脱硝催化剂拉运出厂并完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乙方当月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根据公司付款计划3个月内以现款方式一次性结算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0.00 不含税;包含装卸、运输、场地清理等所有费用
     a.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在焦炉烟气脱硝脱硫系统检修期间产生约66.5m3(预计33吨,实际重量以过磅数量为准)废钒钛系催化剂,该批废旧催化剂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属于废物代码为 HW50 772-007-50 的废催化剂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废物必须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b.发包人要求:
1.为防范相应风险,所有废脱硝催化剂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之内完成转移。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环办〔2016〕310号)文件中“为减少因跨省远距离运输危险废物而引发的环境风险隐患,各盟市、旗县(区)环保局应引导和鼓励辖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就近利用、处置”条款及2019年11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危险废物就近利用处置原则”相关要求,此次危废处置响应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不进行跨省转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庆华废脱硝催化剂处置项目 (1)须为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持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可正常执行电子转移联单,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网站截图等)。(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含危险废物类别:HW50 772-007-50,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危险货物运输)。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范围:危险货物运输),且运输单位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可正常执行电子转移联单(提供网站截图等)。 2018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废物类别必须包含:HW50 772-007-50),至少提供2家不同企业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1/06/14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陈慧芳(电话:0472-2669621)进行核实或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1/06/16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12房间。 时段: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异议接收:0472-2669623 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监督单位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李卓璇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供应商注册:李雪晨 0472-2668995(若电话无人应答,请发送邮件至bgzbzx01@188.com) 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2669662 电子邮件:bgzbzx05@163.com 业务部长:胡杰 0472-2669069 /李广美 2669654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15560842139热线电话:0472-2663777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1/06/10
报价网址:http://ep.btste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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