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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转移怎么转?绝对不是简单的运至处置单位就结束了!

   日期:2021-01-06     浏览:616    
核心提示:整个危险废物的流转过程当中,从企业产生危废,到危险废物被处置企业接受处置,需要一系列的规范化流程来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并

整个危险废物的流转过程当中,从企业产生危废,到危险废物被处置企业接受处置,需要一系列的规范化流程来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并不是说简单的用车辆将危废运到处置单位就结束了,下面为大家讲解下如何正确转移危废?


首先,产废企业与有资质的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危险废物转移之前,在系统里填报联单信息,并自行打印三份,一份经产废单位、运输单位签字后留存,两份运输单位送至处置单位签字确认后分别留存。危险废物需要分类包装贴好危废标签,过磅称重,经由运输单位转移至处置单位。至处置单位接收,危险废物才算完成转移。


下面大家看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首先是危废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三方的详细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接着是危废的详细名称、类别、八位码以及转移量,另外需要填写好危废实际含有的危险成分、禁忌事项以及应对的措施。

转移联单的第二第三部分是运输单位跟处置单位的信息、包括车辆的车牌、道路运输证号、处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转移联单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产废单位注意转移联单的实施要点


1、转移联单的填写需一车一单,一类一单。


2、省内转移实行网上报告制度,取消纸质联单,实行电子联单。


3、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仍需填写纸质联单,并同时网上填报。


4、电子联单须打印一份,与跨省转移填写的纸质联单一起整理,建档备查。


5、网上申报正常,无漏报,实际转移总量须与网上申报转移总量一致。


6、企业需将近五年内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齐全,数据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一致。

联单管理措施:对未执行危废转移网上报告规定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各级环保部门在危废规范化检查中要将其评为不合格,并追究上述单位的责任。

处罚依据:《固废法》第七十五条: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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